点融平台出借人服务协议

重要须知:
  1. “点融平台”(www.dianrong.com,包括以APP形式提供的操作环境,以下简称点融平台)由上海点荣金融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运营。本服务协议双方为已在点融平台注册的出借人用户(以下简称“出借人”或“您”)与点融平台,适用于出借人使用点融平台服务及参与交易的全部活动。您在遵守本协议的同时,也应当遵守《点融平台注册协议》的规定。

  2. 本协议所述出借人包括通过点融平台撮合以直接出借方式及/或以债权转让方式获得债权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3. 出借人根据《点融平台注册协议》并通过身份验证完成注册后,通过其在点融平台注册的账户获取点融平台网站的登录权限,开通点融平台网络借贷信息居间服务。在此之前,请您务必认真、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服务协议全部内容。您在点融平台页面点击勾选已阅读并以电子签章形式确认接受本服务协议的行为,即表示您在充分阅读并理解本协议的内容基础上确认接受并签署本协议,且您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与本协议有关的各项规则及点融平台所包含的已经发布的或者将来发布的各类声明、规则、说明等。如您不同意或者不接受上述内容,请您不要开通及使用点融平台提供的服务。

  4. 您在此确认知悉并同意点融平台有权根据需要不时修改、增加或删减本服务协议内容。点融平台将采用在网站公示的方式通知该等修改、增加或删减,一经网站公示,即视为已经通知所有出借人。若您对本服务协议及各类规则变更后继续使用点融平台服务的,则视为您已仔细认真阅读、充分理解并同意接受修改后的服务协议及各类规则,且承诺遵守修改后的服务协议及各类规则内容,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若您不同意修改后的服务协议及各类规则内容,应立即停止使用点融平台服务,点融平台保留中止、终止或限制您继续使用点融平台服务的权利,但该等终止、中止或限制行为并不豁免您在点融平台已经进行的交易下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点融平台不承担任何因此导致的法律责任。点融平台建议您在使用点融平台之前阅读本协议及平台的公告。如果本协议中任何一条被视为废止、无效或因任何理由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任何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5. 点融平台建议您充分了解网络借贷的相关风险,同时关注借款人的资格条件及其提供信息的真实性以及相关融资项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不时登陆点融平台阅读相关信息及其不时修改,并尽量以小而分散的方式进行网络借贷。

  6. 出借人在此确认并认可,点融平台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出借人实行分级管理,设置可动态调整的出借限额和出借标的的限制。出借人知晓并同意仅在点融平台设置的出借限额内进行交易,并遵守点融平台对出借标的的限制。因出借人违反出借限额和出借标的的限制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和法律后果,应当由出借人自行承担,点融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1. 声明
    1. 出借人保证其为符合点融平台要求的实名注册用户,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

    2. 出借人保证其具备投资风险意识、风险识别能力、拥有非保本类金融产品投资的经历并熟悉互联网,了解融资项目的信贷风险并且确认具有相应的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自行承担借贷产生的本息损失,并履行借贷合同及有关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3. 出借人在了解并接受点融平台所公布的注册协议等所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后,在自愿、平等、合法的基础上与点融平台就本协议达成一致。

    4. 出借人在本协议项下的意思表示真实,所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料、信息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最新的。如因提供任何错误、虚假或不完整的资料导致点融平台无法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或者提供服务时存有瑕疵的,则点融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所产生的后果均由出借人承担。

    5. 出借人通过账户名和密码操作其注册账户,任何该注册账户所进行的操作均视为出借人的本人操作,且具有不可逆转性。因操作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和痕迹均为出借人行为的有效凭证,出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消或变更该等操作,且由出借人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6.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在本协议所述的点融平台提供的居间服务中凡是需要获得出借人授权的,出借人点击确认已阅读并接受本协议的行为即视为出借人对点融平台进行了不可撤销授权,无需另行签署委托文件。

    7. 出借人将根据点融平台提供的居间服务,依靠自身的独立判断自愿选择具体融资项目,并直接以本协议为依据与借款人形成真实、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由出借人自行承担,点融平台不承担任何前述风险及法律责任。前述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宏观经济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交易无法或未能达成风险、违约风险(如本金的回收风险、利息支付风险、交易成本损失风险)、增信机构能力下降的风险、技术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等。

    8. 出借人在此确认并同意,若出借人提供任何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过时的身份信息或证明文件,以至影响点融平台履行反洗钱等法定义务的,点融平台有权中止或终止向出借人提供服务,并拒绝出借人现在或未来使用点融平台提供的任何服务,对此点融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2. 点融平台的服务
    1. 因出借人希望通过点融平台获得融资项目的投资机会,并以其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为借款人提供借款,同意点融平台为出借人提供相应的居间服务,具体服务内容由点融平台根据实际情况向出借人提供。

    2. 点融平台将依据本协议的约定为出借人提供以下服务:

      1. 账户注册服务:根据出借人提供的申请及注册信息为出借人在点融平台开立出借人注册账户,该注册账户系出借人在点融平台的唯一有效的出借人账户,点融平台将根据对出借人提交的身份证号码、银行卡以及其他注册材料所进行的认证和审查结果来决定是否为出借人提供相应注册服务。

      2. 信息匹配交易服务:点融平台将以出借人自行设定的出借标准为依据,以借款项目与出借标准的匹配指数及时间顺序,完成投融资需求的匹配和撮合服务。

      3. 账户管理服务:出借人通过银行或拥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以下统称“支付机构”)实现向借款人指定账户划付出借资金,及接收借款人回款的服务。同时,出借人通过点融平台与其他注册用户达成的所有交易项下资金的充值、查询、划转及提现的需求均系基于出借人的合法授权通过支付机构实现。因支付机构的原因导致款项到账延迟、错误、限额等情形点融平台不承担责任,由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出借人承担。

      4. 交易文本及信息查询与管理服务:出借人在点融平台通过点击确认或类似方式签署电子形式的借款协议及/或债权转让协议,点融平台根据出借人输入的注册用户名和密码为出借人提供协议查询、下载等服务,但是借款协议及/或债权转让协议的最终文本以点融平台的后台记录为准。

      5. 提前还款通知服务:如借款人通过点融平台申请提前还款的,点融平台在收到提前还款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借款人确定提前还款的具体情况并通知出借人。

      6. 登记服务:如因借款项目需设定担保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以向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或备案后方始生效的,出借人特此授权出借人列表的第一位出借人以其名义代为签署登记或备案所需法律文件,或按登记部门要求的格式范本签署并提交所需法律文件。同时,出借人同意授权出借人列表的第一位出借人以上述法律文件代为办理相关登记或备案手续,以使担保产生法律效力。该等代理人仅作为相关登记证明文件或备案文件中表面记载的担保权人,担保权仍由出借人享有。但是出借人明确知晓该等登记或备案手续并不一定可以使得出借人获得担保物权项下的优先受偿权。

      7. 催收服务:对于借款人的逾期偿付本金、利息等行为,点融平台有权以短信、电话、书面通知、委托第三方等方式为出借人提供催收还款服务,具体催收形式详见第四条逾期条款。但是出借人明确知晓本项服务内容并不构成任何点融平台对融资项目催收服务或融资项目本身的任何保证或担保,亦未对催收的结果作出任何承诺。

      8. 出借人风险互助备用金账户管理服务:点融平台同意接受出借人委托,按照《出借人风险互助备用金规则》管理风险互助备用金账户及使用账户内备用金。

  3. 居间服务费用
    1. 出借人同意向点融平台支付居间服务费用,具体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详见《点融平台出借人费用表》。

    2. 出借人同意按照《点融平台出借人费用表》所列居间服务费标准在借款成功后向点融平台支付居间服务费,并委托点融平台从借款还款中直接扣除。

    3. 上述居间服务费应根据借款项目协议约定方式支付,且不因借款项目还款情况而被要求扣减、退回或免除。

  4. 逾期处理
    1. 对于借款人(或债权转让协议中的债务人)有任何一次逾期偿付本金、利息等行为的,出借人特此同意并授权点融平台可以短信、电话、书面等方式向借款人(或债权转让协议中的债务人)开展催收活动,出借人亦同意并授权点融平台以出借人的名义根据行业合理标准选择合适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并与该等第三方服务机构签署相应的服务合同,要求第三方服务机构为出借人提供催收服务,并根据债权的逾期情况将全部或者部分逾期债权或剩余未到期债权转让给该第三方服务机构。出借人委托点融平台代为收取第三方服务机构支付的债权转让款,再由点融平台按照出借人各自的出借比例向出借人划付该等款项。点融平台不保证出借人与第三方服务机构协议的达成,亦无法保证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内容和质量,及出借人与第三方服务机构之间协议事项的无瑕疵执行,点融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由相关责任方承担。

    2. 点融平台在催收或者委托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催收的过程中,以保护出借人本金权益为宗旨,有权部分或全部免除借款人(或债权转让协议中的债务人)按照借款协议或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当期应偿的本金、违约金、罚息及利息,或者以适当低于出借人所转让债权本息金额的价格将出借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方服务机构。

    3. 为便于通过法律程序集中维护各出借人权益,出借人均同意在其权益受到实质损害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或债权转让协议中的债务人逾期还款、借款人违反《借款协议》、《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债权转让协议中的债务人违反原始基础合同的约定、担保方未履行担保义务及/或违反协议约定或承诺、其他责任方违反相关协议约定或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之规定使得出借人遭受实质损害等),将《借款协议》及/或《债权转让协议》项下的全部债权无偿且无条件自动转让给点融平台,由点融平台统一向责任方(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债权转让协议中的债务人、担保方及其他责任方等)进行追索,并委托点融平台向责任方发送债权转让通知或其他相关通知材料。点融平台在追索中发现因责任方失踪或还款能力丧失等原因导致债权的追索不能实现或部分不能实现的,点融平台有权选择将《借款协议》及/或《债权转让协议》项下债权经书面通知出借人后重新转让还给出借人。出借人收到点融平台书面通知后有权自行向责任方进行债权的追索,点融平台应当配合提供出借人为实现债权所需文件。出借人自行承担债权追索产生的一切费用、法律责任及结果。

    4. 出借人一致同意,经追索实现的债权款项应当全额支付至点融平台指定的账户,并在扣除居间服务费及为实现债权支付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催收服务费用、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公证费、鉴定费、诉讼费及执行费用等)后,由点融平台负责向出借人划付。如经追索实现的债权不足以偿还《借款协议》及/或《债权转让协议》项下约定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罚息及违约金等应付全部款项的,出借人同意在扣除居间服务费及为实现债权支付的相关费用后,各自按照其出借款项的比例收取还款。

    5. 出借人一致确认:即使《借款协议》或《债权转让协议》项下的逾期债权被出借人风险互助备用金账户资金进行偿付,逾期债权及相关权利仍由原出借人享有及行使。为便于债权的集中追索,原出借人仍应按协议的相关约定将债权转让给居间服务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前述债权项下所获得的清偿款项,在扣除居间服务费及为实现债权支付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催收服务费用、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公证费、鉴定费、诉讼费及执行费用等)后,归入出借人风险互助备用金账户。

  5. 不保证及责任限制

      对于点融平台所公示的交易信息,点融平台仅根据交易参与方提供的信息进行公示,并不对信息本身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准确性进行严格审核。点融平台在此声明,您与交易对手之间基于交易产生的任何纠纷,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申请、交易确认、投资本金和投资收益支付等纠纷,与点融平台没有任何法律上或合同上的关联,除非相关协议中另有明确约定。

    1. 点融平台提供的服务不含任何明示、暗示的,对任何注册用户、任何交易的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有效性、完整性等的任何保证和承诺,您需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衡量点融平台披露的交易内容及交易对方的真实性、可靠性、有效性、完整性,您因此选择使用点融平台提供的服务、参与的交易等而产生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均由您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损失、利润损失、营业中断等。点融平台及其股东、创始人、全体员工、代理人、关联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均不对以上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2. 基于互联网的特殊性,点融平台无法保证点融平台的服务不会中断,对于包括但不限于点融平台及相关第三方的设备、系统存在缺陷,计算机发生故障、遭到病毒、黑客攻击或者发生地震、海啸等不可抗力而造成服务中断或因此给您造成的损失,点融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损失由您自己承担。

    3. 点融平台资金相关的服务均由支付机构(包括银行及有资质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提供,注册用户应依照支付机构规则进行相关账户的开设和使用,您有义务妥善保管支付机构的账户及密码并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资产安全,点融平台无法保证提供资金相关服务的支付机构的服务内容和质量,亦无法保证您与支付机构之间协议事项的无瑕疵执行,如因您未能尽到审慎保管义务或支付机构原因造成交易不能实现甚至资产损失,点融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由相关责任方承担。

    4. 在任何情况下,点融平台对出借人承担的违约赔偿(如有)总额不超过发生违约行为当次根据交易协议约定应向出借人收取的居间服务费用总额。

  6. 个人信息的使用
    1. 点融平台对于您提供的、点融平台自行收集到的、经认证的个人信息将根据通过点融平台因交易生成的一系列文件约定予以保护、使用或者披露。

    2. 您同意点融平台在业务运营中使用您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 出于提供服务的需要在点融平台公示您的相关信息;

      2. 向点融平台的合作机构(该合作机构仅限于点融平台为了完成拟向您提供的服务而合作的机构)提供您的信息;

      3. 由人工或自动程序对您的信息进行评估、分类、研究;

      4. 使用您的信息以改进点融平台的推广;

      5. 使用您提供的联系方式与您联络并向您传递有关业务和管理方面的信息;

      6. 用于配合有权机关或机构报送或调取。

    3. 您同意并授权点融平台将您在账户注册和使用点融平台服务过程中提供、形成的信息提供给点融平台的关联公司及与点融平台相关的其他服务提供者,或从点融平台的关联公司及与点融平台相关的其他服务提供者处获取您在注册、使用相关服务期间提供、形成的信息。

  7. 通知及送达
    1. 各出借人确认各类文件及/或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可选用邮寄或电子任一方式进行送达。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的,各出借人确认其注册平台会员时提交的身份证或企业注册证记载的地址为有效的送达地址;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各出借人确认其注册平台会员时预留的传真号、电话号码、电子信箱、微信号码等为有效的送达地址。

    2. 为便于人民法院诉讼文书及时送达,保证诉讼程序顺利进行,各出借人确认本条第1款确定的送达地址(包括注册平台会员时提交的身份证或企业注册证记载的地址,以及注册平台会员时预留的传真号、电话号码、电子信箱、微信号码等)作为非诉阶段和争议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后的各个阶段(包括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程序)相关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确认地址,并同意以电子方式送达。如果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诉讼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的,出借人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3. 文件及/或通知递送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

      1. 专人递送的,以专人递送交付对方之日为有效送达;

      2. 挂号信或特快专递(付清邮资)递送的,以实际送达之日为有效送达;

      3. 电子方式(其中包括传真、短信、邮件及微信类即时沟通工具等)递送的,以发出之时即为有效送达。

    4. 各出借人有权在任何时候更改其联系信息,但应按本条约定的送达方式在变更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点融平台送达变更通知。否则出借人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送达不能产生的法律风险及责任。

    5. 出借人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动的,出借人应于变动发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通知点融平台。

  8. 法律
    1. 本协议的签订地及履行地为上海市黄浦区。

    2.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终止、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纠纷由本协议履行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管辖。

  9. 不可抗力
    1. 一旦本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履行或延期履行,任何一方都将可以暂停履行本协议,但应在两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并在十五日内提交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情况及有效证据。如果上述不可抗力的影响未能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三十天内消除,且协议各方未能就本协议协商一致达成变更意见,任何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本协议自一方向其他各方发出终止通知之日起解除。

    2.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使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已不可能。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政策变化、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3. 鉴于互联网之特殊性质,不可抗力亦包括下列影响互联网正常运行之情形: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之重大影响;因政府管制而造成之暂时关闭;病毒侵袭。

    4. 因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或监管合规需要,出借人授权点融平台有权代表出借人提前终止借贷及/或债权转让项目或将借贷及/或债权转让项目项下全部或者部分债权转让给点融平台其他出借人或者点融平台出借人以外的其他债权受让人,或者代为处置借贷及/或债权转让项目项下全部或者部分债权。

  10. 附加条款
    1. 在点融平台的某些部分或页面中可能存在除本协议以外的单独的附加服务条款,当这些条款存在冲突时,在该些部分和页面中附加条款优先适用。

  11. 条款的独立性
    1. 若本协议的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者无法实施时,本协议中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12. 其他
    1. 本协议采用电子合同方式。出借人使用账户及登录密码登录点融平台后,根据点融平台的相关规则,在点融平台注册页面或其他相关页面通过点击确认或类似方式签署的电子合同即视为出借人用户本人真实意愿并系为以出借人本人名义签署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出借人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账户密码等账户信息,出借人通过前述方式订立的电子合同对合同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出借人不得以账户及登陆密码等账户信息被盗用或任何其他理由否认已订立的协议的效力或不按照该等协议履行相关义务。

    2. 本协议自出借人勾选点击并以电子签章形式确认之日起生效,除非点融平台终止本服务协议或出借人不再符合注册资格,否则本服务协议始终有效。

    3. 出借人同意以点融平台后台记录之协议为生效协议版本。

    4. 本服务协议不涉及出借人与其他注册用户之间通过点融平台发生交易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但出借人在此同意将全面接受和履行与点融平台其他注册用户通过点融平台网站签订的任何电子法律文本,并承诺按该法律文本享有和/或放弃相应的权利、承担和/或豁免相应的义务。

    5. 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一条或多条违反适用的法律法规,则该条将被视为无效,但该无效条款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更新日期:2017年9月